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作者:admin 时间:2022-02-19 点击数: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马克思主义公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重大决定执行,依靠公司全体力量共同推动学院科学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进一步完善学院协调运行机制,实行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共同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学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由学院党总支会议先行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决定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重要事项的决定权,同时不能用党政联席会代替党总支会议。

公司党总支书记和经理是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承担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及时交流沟通情况,团结协作,增强合力。

第五条 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二、议事决策范围

第六条 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决定的重要措施。

(二)公司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等。

(三)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教学科研、教师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合作办学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四)公司所属机构、单位等组织的设置、调整等重要事项;

(五)年度财务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重要项目安排,奖酬金发放,办学空间、设备设施等资源分配事项。

(六)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安全稳定工作、保密工作等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

(七)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八)通报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的党的建设重要事项。

(九)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

第七条 党政联席会会议成员为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公司经理、总支(副)书记、副经理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在会前请假。同时公司可根据议题需要,研究确定其他列席人员。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会议一般由公司党总支书记和经理共同召集,一般由公司党总支书记或经理主持。

第八条 党政联席会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公司党总支书记和经理商议后随时决定召开。凡需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不得以领导碰头会、领导圈阅或其他形式替代。

党政联席会的议题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会前提出,由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共同协商确定。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非突发性重大事件,会议一般不临时提出议题,特别是 不临时提出重大议题并决策。

第十条 需要决策的重要议题,有关人员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

第十 公司党政联席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必须符合以下规则:

(一)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参加人员要逐一发言并有明确表态,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要末位表态。

(二)会议议题一般一事一议,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用举手、投票等方式表决,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重要事项应通过票决方式决定。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

(三)对表决事项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交换意见后,再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必要时可向公司党委请示报告。

(四)党政联席会议事内容涉及保密事项时,与会人员要严格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

(五)凡涉及与会成员本人及其亲属等相关的议题,有关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回避。

(六)党政联席会必须有专人负责详细记录,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纪要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和经理共同审定,依有关规定公开。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应存入档案。

第十 公司党政联席会组成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 积极参与讨论决策,自觉维护党政联席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未能出席会议的会议组成人员,会后应由会议主持人或学院办公室向通报会议情况。


四、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

第十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公司党总支和行政各自职责及党政班子成员的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政联席会汇报。

第十 党政联席会的决定在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较大困难或有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另行审议。

第十 对党政联席会做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允许保留,可以建议提请下次会议复议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决定未做出改变之前,必须加以执行。

第十 要充分发挥学院教职工及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十 加强对党政联席会重大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和绩效评估,把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制度情况纳入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和工作总结,作为单位和个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

第十 公司办公室负责党政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议题,印发会议材料,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等。

十九 本规则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制定,经公司党委审核同意后实施,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总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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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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